工作职责:
1.协助制定项目稽查计划;
2.参与或组织稽查实施:包括对临床试验主文件、试验流程、研究中心及相关供应商的稽查,确保临床试验按照方案、SOP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;
3.可独立/协助完成稽查发现、稽查报告的撰写;
4.负责稽查结果的追踪;
5.协助CAPA管理协助进行项目质量管理工作
任职资格:
1.临床医学、药学、护理学相关专业,本科或以上学历
2.接受过临床试验全过程培训、3年以上临床试验相关工作经验(质量相关经验至少1年)
3.具有研究中心稽查/QC经验(研究中心稽查/QC经验不少于20院次,CNS领域经验优先)
4.熟悉GCP/ICH-GCP临床研究质量管理相关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
6.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
7.适应性强,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
8.能适应出差(差旅占比50%)既往有接受过国家局核查经验优先;
9.正直、严谨、细致、有耐心